任命同盟官职需要先进入同盟管理界面,点击成员列表找到想要任命的伙伴,直接选择对应的官职即可完成操作。盟主可以任命所有官职,副盟主则能任命除盟主外的其他职位,其他官员没有任命权限。官职分为盟主、副盟主、外交官、尚书令、侍中、中书令、大司农、大将军等多个层级,每个职位都有不同的管理权限。

盟主作为同盟最高领导者拥有全部权限,包括解散同盟、创建分组、任命官员、设置外交关系等核心功能。副盟主主要负责协助盟主处理日常事务,同样拥有较高的管理权限。外交官专门负责与其他同盟建立友好或敌对关系,尚书令主管土地分配和纠纷调解,大司农负责成员考核与奖惩,大将军则主导军事行动策划。这些官职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同盟管理体系。

任命官员时需要综合考虑伙伴的活跃度、贡献值和领导能力。经常参与攻城和资源捐献的成员更适合担任重要职位,能够带领大家共同发展。官员任命后可以随时调整,如果发现某个职位不适合当前成员,盟主或副盟主可以重新选择更合适的人选。记得提前和伙伴沟通好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。
同盟立国后官职名称会升级为国家官职,比如盟主变为君主,副盟主变为丞相,但基本权限保持不变。太守作为特殊官职需要占领郡城后才能任命,每个郡城只能设一个太守,负责管理该区域的军团。任命太守时要选择势力值超过1000的活跃成员,这样才能有效发挥军团作战的优势。

合理设置官职能让同盟运转更加高效,建议根据同盟规模和发展阶段来调整官职数量。小型同盟可以精简官职设置,由盟主和副盟主直接管理;大型同盟则需要完善官职体系,让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各司其职。定期检查官员的履职情况,确保每个职位都能发挥应有作用。